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河南锐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你公司关于遵义市教育体育局“校园足球全覆盖”足球配送计划项目(项目编号:GZJLX-2021-011,包号:C52033120211174-1)的政府采购投诉书。
经审查,你公司投诉书中未提供所列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月26日作出《政府采购投诉书补正通知书》要求你公司补正相关材料,并于当日送达你公司。我局于2022年1月29日、2月7日收到你公司第一次、第二次补正材料,但你公司两次补正后的材料仍未提供投诉事项相应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你公司提起的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遵义市人民政府或贵州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2月10日